三峽水運新通道項目葛洲壩航運擴能工程葛洲壩、趙家溝臨時碼頭及祠堂灣渣場(Ⅰ期)工程招標公告
(招標編號:T251100121099)
項目所在地區(qū):湖北省,宜昌市
一、招標條件
三峽水運新通道項目葛洲壩航運擴能工程葛洲壩、趙家溝臨時碼頭及祠堂灣渣場(Ⅰ期)工程已獲批準建設,建設項目資金已落實,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,現進行公開招標。
二、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
2.1 項目概況
葛洲壩臨時碼頭位于西陵區(qū)上導堤路,在長江溪大橋下游約200m黃柏河左岸與長江交匯處,布設3個泊位,其中1#、2#泊位為1000噸級滾裝泊位,3#泊位為5000噸級散貨泊位。
趙家溝臨時碼頭位于夷陵區(qū)松湖路,位于小溪塔大橋下游約450m黃柏河左岸,布設3個1000噸級滾裝泊位。松湖路下穿通道連接趙家溝臨時碼頭和渣場道路,松湖路下穿通道包括松湖路下穿廊道、松湖路臨時保通路、松湖路復建工程。其中,松湖路下穿通道為三孔涵洞,凈空尺寸6.0m×4.2m+5.5m×4.2m+6.0m×4.2m(寬×高),長20m。
祠堂灣渣場(Ⅰ期)位于黃柏河右岸祠堂灣沖溝(一級沖溝)內,距離葛洲壩左岸壩頭12.6km。祠堂灣棄渣場為溝道型棄渣場,沿著現狀沖溝河谷,從下至上依次堆存。祠堂灣渣場(Ⅰ期)計劃最大堆存容量為3.66萬m³(堆存外來棄渣約1.42萬m3,棄渣場內部防護工程土石方開挖棄渣約2.24萬m3),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混合堆存區(qū)壓腳、永久排水暗涵、渣底盲溝(約360m)等。
2.2 招標范圍
招標范圍包括(但不限于):
(1)葛洲壩臨時碼頭工程
1)水工建筑物:混凝土實體斜坡道;
2)配套工程:河道擴挖、預埋管道等。
(2)趙家溝臨時碼頭工程
1)水工建筑物:碼頭樁臺、固定引橋;
2)配套工程:港池開挖、沉淀池、接地扁鐵與預埋件等。
(3)松湖路下穿通道建設
1)下穿通道所有土石方開挖、交通涵洞混凝土澆筑等;
2)下穿通道建設期間的保通道路建設及運行維護;
3)下穿通道建成后,松湖路恢復。
(4)祠堂灣渣場(Ⅰ期)防護工程:渣底清理及表土剝離、攔擋工程、防洪排導工程、合同建設期內運行管理等。
2.3 計劃工期
本項目計劃總工期8個月,計劃開工日期2026年1月31日(具體開工時間以監(jiān)理人下達的通知為準),計劃完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。
三、投標人資格要求
3.1 投標人資格條件
(1)資質條件: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,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;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;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。
(2)業(yè)績要求:2020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日(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),具有獨立承擔的1個國內3000噸級及以上碼頭工程施工業(yè)績,須提供合同協議書等證明材料(需提供合同文件,同時已建項目需提供驗收證書或業(yè)主證明等證明材料掃描件)。
(3)人員要求:
1)擬任項目經理應具有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,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(yè)一級注冊建造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,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(B本),至少擔任過1個3000噸級及以上碼頭工程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工作經歷,須提供合同協議書、任命文件(或業(yè)主證明材料)等證明材料掃描件;
2)擬任技術負責人應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,至少擔任過1個3000噸級及以上碼頭工程技術負責人及以上職務(含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)工作經歷,須提供合同協議書、任命文件(或業(yè)主證明材料)等證明材料掃描件;
3)項目現場須配置1名分管安全的項目副經理,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;
4)上述項目管理人員均應為投標單位的在職人員,提供2025年01月以來不少于6個月的社保證明等證明材料。項目經理、項目技術負責人、分管安全副經理等人員不得兼任。
(4)財務要求:近3年(2022年、2023年、2024年)無連續(xù)2年虧損(須提供經審計的2022年、2023年、2024年財務報表,若成立不滿3年,須提供營業(yè)執(zhí)照等證明其成立時間的材料,并按實際運營年份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表)。
(5)信譽要求:未處于 限制投標的專業(yè)范圍及期限內。
3.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。
3.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。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,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。


